农林口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资料来源:区农林局 加入时间:2008-1-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政[2007]5号)文件精神,明确农林口的创建重点、创建任务和创建措施,确保农林口创建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生态理念统领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大力推进生态新北工程,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申报力度,夯实生态农业发展基础,实现全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二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生态市建设的既定目标,确保各项涉农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


    二、主要任务
    根据《新北区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国生态市考核涉农指标要求,农林口将重点实施以下五项工程。
    1、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地建设工程。建设沪宁高速常州段、S239(奔牛-孟河)两侧绿色通道、长江江堤生态林带等“沿路、沿江”道路绿化工程,上下协同,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全面完成。
    2、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继续加大无公害、绿色食品种养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生产操作程序,围绕设施蔬菜、优质果品、绿色大米、优质家禽等优势主导产业,加强资源整合,明确申报主体,合力推进,加大“三品”认证数量。重点将建设无公害及有机食品基地3000公顷,争取到2010年“三品”种植面积在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明显提升。
    3、畜禽生态养殖工程。对全区现有的大型养殖场推行生态养殖技术,推广沼气池建设,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使粪便不直接排入水体。到2010年,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4、秸杆综合利用工程。加强做好禁止秸杆露天焚烧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秸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全力推广秸秆气化、全量还田、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0年,全区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大力在蚕桑地区推广三新园艺有限公司的“蚕桑-食用菌-榨菜”循环经济模式,提高蚕桑综合效益。
    5、生态旅游工程。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观光农业园、农家乐,积极申报农业旅游示范点,大力推广生态旅游建设。


    三、实施步骤
    农林口全国生态市建设分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阶段(-2007年1月)
    成立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制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2、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月-2008年10月)
    全面开工建设确定的各项生态工程,把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确保按期完成。
    3、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1月-2008年12月)
    逐一对照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要求先行自查,对不足之处重点整改,向区建设办提供台帐、资料和自查报告,迎接区建设办的检查。
    4、全面提高和配合验收阶段(2009年1月—2010年5月)
    对照生态市建设的各项指标要求和区实施方案,全面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林局全国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都指定兼职联络员,各镇农林站、兽医站、水利农机站也要指定专人配合当地政府和农林局做好此项工作。
    2、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农林口生态市建设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度,把各项考核指标和建设工程列入对各镇农农业服务站、兽医站的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到具体具体人。同时编制出工作计划,强化检查督促,确保任务完成。
    3、加大投入力度。把生态市建设内容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创建优美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提高农民收入。
    4、实行跟踪督查。在建设生态市过程中,我们将结合其他重点工作的开展强化生态市建设的全程跟踪督查,并及时通报各项创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将作为反面典型通报批评,确保我区生态市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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